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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旧版江苏省财政票据停止使用和缴验的通知

作者:时间:2018-06-28点击数:

全校各单位:

根据《关于江苏省财政票据统一归并及改版的通知》(苏财综〔201725号)文件要求,旧版的《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》、《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》于201871日起停止使用,不得对外开具。

已领用旧版财政票据尚未办理缴验的单位,请在71日前到财务处办理入账和票据缴验手续,缴验时请如实填写票据封面背面的《票据使用情况表》。未按时缴验且从71日起仍开具旧版票据的,由票据使用单位承担责任。

需要领取新版财政票据的单位请到财务管理科办理,票据使用后请及时入账和缴验。

联系人:史老师 联系电话:88780081



财务处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18628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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